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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催办医疗保险的通知

2011年03月07日 20:37

校内各单位:

为了及时办理我校新增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或原已参保的停薪人员的续保,请通知本单位近期分配、调入、停薪和重新恢复工资的教职工以及本通知所附名单上的人员,于3月11日下午5:00点之前到学校社保中心(九里校区行政楼426房间,或犀浦校区图书馆602B)办理医疗保险申报或预交费用(曾经参保的停薪人员)等手续。逾期未办理而造成医疗自费的情况,后果自负。

办理医疗保险申报所需资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

2、一张一寸彩照;

3、调函复印件(调入人员);

或报到证复印件(毕业生);

或博士后出站工作的通知复印件(博士后出站工作人员);

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劳动合同工人);

或教育部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派遣工作证明(留学归国人员);

或留学、出国人员回国工作安排通知以及出国前两年的个人考核表复印件(原有我校人事关系的留学、出国归国人员);

4、人事科给社保中心出具的人员基础资料单(职务、职称、参加工作时间、报到时间等)。

二O一一年三月二日

附1:已起薪、尚未办理申报手续的人员名单:

范小明;

附2:已停薪、尚未办理预交费用手续的人员名单:

荣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