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评优】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2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bat365在线官网2022届研究生: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21〕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学校决定在2021年9月-2021年11月期间组织开展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学院可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15名、“校级优秀毕业生”38名。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
(一)评选条件
1. 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2. 热爱母校,积极践行“竢实扬华,自强不息”的交大精神和“精勤求学,敦笃励志,果毅力行,忠恕任事”的交大校训;
3. 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读研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含服务消过),无不良记录;
4. 学习勤奋,学业优秀,读研期间未出现不合格课程的情况;
5.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6. 读研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或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或其他奖助学金至少一次;
7. 读研期间,积极参与研究生挂职锻炼服务半年及以上考核合格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
8. “省级优秀毕业生”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除具备上述条件之外,读研期间应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至少一次,并且获得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或其他奖助学金至少一次。
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
(二)评审机构及职责
1.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
学院成立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以下简称“院评审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分管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分管本科生教学的副院长、辅导员代表、导师代表等为成员。
在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中,院评审小组的职责为:
(1)负责评审本学院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确定学院拟推荐人选名单;
(2)负责研究处理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评选中出现的特殊情况。
2.学生奖励评议小组
学院组织班级成立学生奖励评议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负责组织班级全体成员开展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评议、推荐工作。
(三)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在线下进行。根据《管理办法》(附件1),工作安排如下:
1.学生申请阶段(9月24日-9月27日中午12:00前)
(1)学生申请
参评学生应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以下简称《个人审批表》,见附件2),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1)》(以下简称《材料清单》,见附件3),材料填写时应实事求是,不得夸大、虚报。
“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需院评审小组在“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学生只需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即可,但“材料清单”所列内容均须提交。
(2)民主评议
班级应通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并在《个人审批表》(附件2)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如实填写意见并签字确认;班长汇总《bat365在线官网2022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6),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导师审核并明确推荐意见。
导师审核学生申请奖项的支撑材料(即《材料清单》见附件3),查验其所列学术科研及荣誉清单情况是否属实、各项科研成果是否符合我校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并在《材料清单》(附件3)签字确认;在《个人审批表》(附件2)“导师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字。(纸质版先不提交,暂不用导师签字,待学院后续通知)
2.学院评审阶段
(1)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
学院学生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清单》(附件3)和相关支撑材料,以及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后符合要求的,学生工作负责人应在《个人审批表》“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意见”栏签字确认。
(2)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及“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注意:学院应将“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的主要申请材料,如《材料清单》《个人审批表》等一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在《个人审批表》中明确评审意见,在“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
同时,“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需填写《四川省普通高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4),学院在“院系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盖章。
(3)材料提交至学工部。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评审材料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3. 学校评审阶段
(1)党委学生工作部形式审查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查验程序是否合规、签字是否规范(班级评议小组、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一名组长签字即可;除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组长外,其余签字一律手签,不得使用签名章)。
(2)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
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查完成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决策会议审定获奖人选名单,将“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批。
四、申请材料提交
【注】以下材料先提交电子版,纸质版和导师签字暂时不用,待学院进一步通知。
1.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附件2);
2. 《四川省普通高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4)(一式一份,正反打印);
3.《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1)》(附件3);
4. 《bat365在线官网2022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6);
(二)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班班长于2021年9月27日下午12: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电子版发至链接:
https://workspace.jianguoyun.com/inbox/collect/d4fe95c374994d27be07f399737e9259/submit
五、注意事项
1. 在开展评优工作前,各班应组织学习《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西南交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西南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修订)》,辅导员应开展诚信教育。若在评优工作中弄虚作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 学生在优秀毕业生申请和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将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证书,并依法依规给予纪律处分。获评“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校将报请省教育厅处理。
3. 获奖学生若不能按期毕业、或因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学校将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证书。获评“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校将报请省教育厅处理。
5.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掌握好评优工作进度,做好各类评审。
专项联系人:郭老师,66366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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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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