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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关于开展2020年度“逐梦计划”——四川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2020年07月08日 16:00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引导在校大学生积极参与岗位实习和社会实践,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按照团中央要求,我校决定在暑假即将来临之际,继续组织开展逐梦计划相关工作,引导在校学生返乡参与社会实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逐梦·拥抱未来

二、活动对象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2020 逐梦计划活动主要面向我校已返校以及未返校的川籍学生

三、活动平台

活动依托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青春汇平台逐梦计划板块进行,所有岗位均通过逐梦计划平台公布,由学生和用人单位按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岗位和对象。活动于6月至9月集中开展,平台全年开放,9 月以后的实习由用人单位和学生个人根据实际自主进行。双选成功后,学生应履行相关承诺和实习义务,用人单位应为实习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保障,有条件的可给予一定的实习津贴或食宿、交通补助。活动期间,将联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开展光华萤光行动,依托学院优秀师资和校友企业力量,开展行业分享、职业规划、实习推荐等三项重点工作,具体内容在逐梦计划平台发布。

四、活动流程

(一)线上注册(2020 6 月至 7 月)。学生进入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青春汇平台逐梦计划板块注册。

(二)岗位发布(2020 7 月底前)。各用人单位登录 梦计划平台,在线发布实习岗位,并注明实习岗位的要求、数量及实习时间,供学生选择。

(三)人岗双选(2020 7 月底前)。学生登陆逐梦计划平台,在线选择意向岗位。用人单位在申请同一岗位的学生中确定实习对象。

(四)上岗实习(2020 7 月至 9 月)。双选成功后,学生与用人单位提前做好沟通,及时了解学生健康状况等信息,双方达成最终实习意向后,实习学生方能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健康码等疫情防控所需材料到实习单位上岗实习,并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

(五)实习鉴定(2020 8 月至 9 月)。实习结束后,用人单位和学生要在逐梦计划平台上完成互评,用人单位要及时向实习学生出具实习鉴定材料(一式三份,大学生、用人单位、高校团委各保留一份)。

(六)活动总结(2020 10 月至 12 月)。全面总结逐梦计划活动开展情况,评选逐梦计划活动优秀实习生、优秀实习基地。

五、推进步骤

(一)宣传注册:

申请学生:进入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青春汇栏目中的逐梦计划页面进行注册,注册后完善相关信息,填写简历,所有信息需真实可靠。提交后下载填写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2020年逐梦计划审核信息登记表》、附件2-《逐梦计划审核通过清单》电子版打包压缩以“2020逐梦计划+姓名+联系电话格式命名提交至邮箱2416661795@qq.com

校团委将在每周五下午530前统一完成审核。若有紧急情况,可直接联系学院团委孙老师15528119908

(二)岗位选择:学生真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校团委审核后,可直接进入后台进行岗位选择,学生和企业进行双选,完成岗位匹配。

(三)上岗实习:学生上岗实习,开展实习心得分享、实习风采展示等系列活动,完成实习互评,出具实习鉴定。

(四)活动总结:组织开展活动经验分享会,总结开展情况,评选先进典型。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参加本次实践活动的同学务必严肃、诚信填报选择岗位,学校将建立学生诚信档案,对参加逐梦计划实践活动的同学进行全程跟踪。

(二)对于双选成功且通过学校审核后但不能如期进行实习的大学生,要求个人提交书面说明(见附件3),辅导员签字、学院团委、校团委盖章确认后于3个工作日内提交放弃岗位申请给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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