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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1届毕业生就业信息最后一次书面校核的通知

2011年06月14日 13:10 点击数:

关于进行2011届毕业生就业信息最后一次书面校核的通知

本次书面校核是2011届毕业生(春季已派遣的除外)最后一次对个人就业信息进行校核和修改的机会,为确保各位毕业生个人就业信息的准确,请各位同学务必认真对待,现通知如下:

一、2007级各班同学请于201161509:5016:30X2601学生事务中心进行信息书面校核,各班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班级

上午09:50-10:50

电气1、2、3

上午10:50-11:50

电气4、5、6、7

下午14:00-15:30

电牵1、2,磁浮,茅班

下午15:30-16:30

电子1、2、3

二、《2011届毕业生就业信息书面校核名单》的校核要求

1、《校核名单》上除“生源所在地”可以直接修改(格式为省份名称+地级市名称),其它签约信息有误的须毕业生本人携带协议书或相关证明到就业管理科修改

2、《校核名单》需每位毕业生亲自确认并签名,所有校核反馈信息都将在交大就业网进行修改,毕业生最后的派遣方案以交大就业网站信息为准请毕业生随时关注交大就业网个人就业信息,发现错误及时携带相关证明到就业管理科修改;

3、因毕业生个人原因未校核或校核不准确造成其就业派遣方案错误的,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

1、此前网上校核提交了签约信息错误,但未携带相关证明到就业管理科修改的毕业生,其交大就业网及《校核名单》中的就业信息一律未做修改;

2、截至目前尚未提交签约信息的毕业生,其签约信息已按照回原籍进行登记(回原籍的具体地址按照各省文件规定,具体接收单位参见交大就业网-就业指导《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接收高校毕业生单位一览表》),已落实签约单位的毕业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尽快到就业管理科修改信息;

3、签约单位不能解决户档关系的毕业生,其报到证、户档关系均按回原籍登记。

4、凡签约非公有制企业、或以自主创业、自由职业方式就业,且单位不能解决户口、档案的毕业生,若本人不愿立即将户口、档案转回原籍,可申请将其户口、档案暂时保留学校一年。申请户档暂时留校的同学请于6月16日前将通知附件中《本科毕业生户档留校保管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写好交到X2603谢力老师处;

5、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落户及档案邮寄的重要依据,通常情况下三者地址应吻合。不少毕业生的户口迁移地址和档案邮寄地址还不准确,容易造成户口迁移及档案邮寄错误,导致无法上户、档案遗失或无法办理社保手续等遗留问题,请尽快与签约单位核实正确落户/转档地址后并及时到就业管理科修改错误信息;

6、如有其他疑问,请向谢力老师咨询,电话66366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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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14日

附件:本科毕业生户档留校保管申请表-20110614010702.doc